功能主治:用于红细胞生成性原卜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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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胡萝卜素。分子式:C40H56分子量:536.88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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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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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22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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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红细胞生成性原卜啉症。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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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0mg(4粒),一日3次,剂量范围一日30~200mg(2-13粒),饭后服用,一疗程8周左右。小儿一日30~150mg(2-10粒),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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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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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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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红细胞生成性原卜啉症。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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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期间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黄染、稀便,个别患者有瘀斑和关节痛,停药后均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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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本品大多在服药后2-6周内出现疗效,如6周后未见疗效者可适当加大剂量,直至掌心皮肤出现黄染,然后逐渐减量。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