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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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蜡梅油、樟脑、水杨酸、苯甲酸、黄凡士林、石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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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松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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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416 |
国药准字H20000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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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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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后,涂搽患处。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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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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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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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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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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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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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