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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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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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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白蚀丸
白蚀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紫草、灵芝、降香、丹参、红花、制何首乌、海螵蛸、牡丹皮、黄药子、苍术(泡)、甘草蒺藜、龙胆。

生产企业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272

国药准字Z200542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祛风。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白癜风。

用法用量

用法:将本品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下呼吸道感染: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2.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每次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口服。一次2.5g,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肝区疼痛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衰竭的个案报告。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4.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禁忌

成分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祛风。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白癜风。

药理作用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注意事项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1.服药前应做肝生化指标检查。服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一般每月应做一次肝生化指标检查。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药过程患部宜常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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