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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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黄芪、蒲黄、五灵脂、三七、白茅根、水牛角浓缩粉、葛根、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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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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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74 |
国药准字Z2002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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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益气活血,清热利湿。用于慢性肝炎属气虚血瘀、湿热停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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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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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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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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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益气活血,清热利湿。用于慢性肝炎属气虚血瘀、湿热停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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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应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