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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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 |
芭蕉根、酢浆草、补骨脂、续断、三七。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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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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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5 |
国药准字Z2002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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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通络止痛。用于骨折、骨性关节炎、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经络瘀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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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请咨询医师。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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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肠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便秘、肝生化指标异常等,有重度肝损伤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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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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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滋补肝肾,强筋壮骨,通络止痛。用于骨折、骨性关节炎、骨质疏松症属肝肾不足、经络瘀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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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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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消化道溃疡者慎用。3、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5、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若出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6、若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慎用。7.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出现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