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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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醛内酯。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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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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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85 |
国药准字H3702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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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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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3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5岁以下小儿一次1片;5岁以上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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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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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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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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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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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