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85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3克,一日3次。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