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疼的急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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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S)-4-[3-[2-(二甲胺基)乙基]-1H-吲哚-5-基-甲基]-2-噁唑烷酮分子式:C16H21N3O2分子量:287.36 |
石膏、北寒水石、滑石、磁石、玄参、木香、沉香、升麻、甘草、丁香、芒硝(制)、硝石(精制)、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工麝香、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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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旭晖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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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30 |
国药准字Z4502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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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疼的急性治疗。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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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量为2.5mg。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间隔2小时。服用本品前2.5mg,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服用5mg。通常服药1小时内效果最明显。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本品,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5mg。 本品不作为偏头痛的预防性药物。肾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1.5~3g,一日2次;周岁小儿一次0.3g,五岁以内小儿每增一岁递增0.3g,一日1次;五岁以上小儿酌情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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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血压未经控制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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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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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疼的急性治疗。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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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内,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病、肌肉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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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药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他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 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 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患者与其他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 此类化合物(5HT1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有建议开始使用5HT1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1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但是临床试验中,此类症状与心律失常或心电图上显示的缺血改变无关。 目前尚无肝损害者使用本品的临床或药代动力学的经验,不推荐使用。 对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无明显损害,使用本品20mg时,患者在精神运动测试中,操纵项目未见明显的损害。使用本品不会损害患者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但仍要考虑到本品可能引起嗜睡。 |
1.孕妇禁用;2.运动员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