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姜黄、赤芍、蒲公英、牡蛎、延胡索、大黄、柴胡。 |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德商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Z200279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切除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胰腺炎、消化不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切除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胰腺炎、消化不良。 |
|
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急、慢性胰腺炎或胆囊炎见证与主治不符者请遵医嘱。2、忌酒、油腻及辛辣食物。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如加重时应及时咨询专科医生。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用药需根据年龄和具体病情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