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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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虎杖、川楝子(炒)、猪苓、当归(土炒)、白花蛇舌草、白芍(炒)、蒲公英、黄芪、板蓝根、人参、重楼、白术(炒)、山豆根、茯苓、凤尾草、山茱萸、矮地茶、淫羊藿、丹参、甘草、鸡内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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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延边大学草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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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Z1097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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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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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饭后服。一次6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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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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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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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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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本品可降低动物化学性肝损时血清中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及血脂的量,对鸭乙肝病毒复制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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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