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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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棕榈酸酯10mg/g(1000IU),聚羟乙烯(carbopo)9803.5mg/g。保存剂为盐溴棕三甲铵0.1mg/g。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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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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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45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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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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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或儿童,每天3-4次,每次一滴,或视需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而度,保持药管垂直,滴1滴于结膜囊内。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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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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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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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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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滴用后偶有短暂轻微的烧灼感,眼睑粘着及/或视力模糊,极少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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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使用后请即盖上管盖。不要触及管口。应用本品后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的患者,在视力恢复前最好避免驾驶车辆或者操作机械装置。避免儿童误取。 |
1.忌食辛辣、油腻、海鲜等食品。 2.本品含制草乌,不可久服。 3.本品含有醋乳香、醋没药、胃弱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