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支配器官。用于心悸,失眠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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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舌草、牛舌草花、龙涎香、珍珠、琥珀、蚕茧、珊瑚、檀香、金箔、银箔、红宝石、黄花柳花、香青兰、玫瑰花。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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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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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4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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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支配器官。用于心悸,失眠多梦。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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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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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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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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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支配器官。用于心悸,失眠多梦。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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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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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