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五氟利多。 |
麝香(人工麝香)、羚羊角、三七、天麻、全蝎、乌梢蛇、红花、地黄、大黄、葛根、川芎、僵蚕、水蛭(烫)、黄芪、胆南星、地龙、赤芍、当归、豨莶草、忍冬藤、鸡血藤、络石藤。 |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74 |
国药准字Z200131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12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2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β-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孕妇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其他抗凝药物同时使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