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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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石杉碱甲。辅料为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 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化学名称:(±)-N-甲基-3-苯基-3-[(α、α、α-三氟-P-甲苯基)-氧代]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8F3NO?HCL分子量:34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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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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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33 |
国药准字H2012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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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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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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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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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由于尚未明确在中国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该人群中使用。老年用药:增加剂量应当慎重,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为60mg/天(见【用法用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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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抑郁症;强迫症(OCD);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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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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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慎用;3. 老年人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6. 停药时应逐渐减量;7.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8.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