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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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石杉碱甲。辅料为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 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泰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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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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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33 |
国药准字H3202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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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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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 |
口服。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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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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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作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对7-12岁的精神运动不稳定或抽动-秽语综合征患儿,口服,平均一次半片,一日1-2次。老年用药:对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口服。开始每天1~2片,以后渐增至每片3~6片,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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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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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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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