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斜,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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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人工麝香、珊瑚(制)、珍珠(制)、丁香、肉豆蔻、沉香、禹粮土、磁石(煅)、甘草。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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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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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9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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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斜,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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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粒,一日1次,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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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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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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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斜,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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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不宜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