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帕金森氏病。 脑炎后帕金森氏综合征。 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征(一氧化碳或锰中毒)。 服用含吡多辛维生素B6的维生素制剂的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 对以前用过左旋多巴/脱羧酶抑制剂复方制剂或单用左旋多巴治疗有剂末恶化(“渐弱”现象),峰剂量运动障碍、运动不能等特征的运动失调,或有类似短时间运动障碍现象的患者,可减少“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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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卡比多巴50毫克和左旋多巴20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立哌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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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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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34 |
国药准字H2006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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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帕金森氏病。 脑炎后帕金森氏综合征。 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征(一氧化碳或锰中毒)。 服用含吡多辛维生素B6的维生素制剂的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 对以前用过左旋多巴/脱羧酶抑制剂复方制剂或单用左旋多巴治疗有剂末恶化(“渐弱”现象),峰剂量运动障碍、运动不能等特征的运动失调,或有类似短时间运动障碍现象的患者,可减少“关”的时间。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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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详见说明书。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成人: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服用方法:保持手部干燥,迅速取出药片置于舌面,阿立哌唑口腔崩解片在数秒内即可崩解,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借吞咽动作入胃起效,患者不应试图将药片分开或咀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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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在5592例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的躁狂和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患者参加的多剂量、上市前试验中,评估了阿立哌唑的安全性;其中暴露量约为3639病例年。总计1887例阿立哌唑治疗者至少治疗了180天,1251例阿立哌唑治疗者至少治疗了1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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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本品对人体妊娠的作用尚不清楚,但已知左旋多巴及复方卡比多巴/左旋多巴制剂可导致家兔内脏和骨骼发育异常(见致畸和生殖研究)。因此,可能怀孕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事先权衡一旦受孕可能产生的利弊。 哺乳期妇女 卡比多巴或左旋多巴能否从人乳中分泌还不清楚。由于许多药物可从人乳中分泌以及药物对婴儿存在的潜在严重不良反应,应从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出发,决定是停止授乳还是停用本品。 儿童用药:本品对婴儿和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未确立,因此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的病人。 老年用药:临床研究显示本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只有当潜在利益高于危险性,才可使用,无需剂量调整。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的足够临床经验。老年用药:在使用推荐剂量是老年人对阿立哌唑的耐受性良好,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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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帕金森氏病。 脑炎后帕金森氏综合征。 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征(一氧化碳或锰中毒)。 服用含吡多辛维生素B6的维生素制剂的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 对以前用过左旋多巴/脱羧酶抑制剂复方制剂或单用左旋多巴治疗有剂末恶化(“渐弱”现象),峰剂量运动障碍、运动不能等特征的运动失调,或有类似短时间运动障碍现象的患者,可减少“关”的时间。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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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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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避免与酒精同服;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