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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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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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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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国药准字H34022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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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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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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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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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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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末期3个月阴道给予克霉唑,未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小鼠和大鼠研究中,按体重50~120mg/kg口服克霉唑,可见胚胎毒性,但未发现有致畸变作用.因此孕妇应慎用。2.哺乳期妇女外用本品,克霉唑可分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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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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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本品为嘌呤核苷类抗病素药。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病毒DNA多聚酶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对单纯疱疹病、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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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