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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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化学名称:2-氧化-1-皮诺烷基乙酰胺分子式:C6H10N2O2分子量:1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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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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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553 |
国药准字H2003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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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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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 |
可直接口服,也可置于适量水中待分散后服用。通常成人每次一片(0.8g),每日三次;重症可增至每次2片(1.6g), 每日三次,3~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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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
1.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兴奋、易激惹、运动过多、头晕、头痛、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和抑郁。这些症状均较 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 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体重增加、腹泻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 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光。 4.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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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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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是否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排出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本品的剂型不适合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能会出现生理功能下降,因此应慎用,如需使用时,应注意酌情选择合适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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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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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舍曲林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其作用机制与其对中枢神经元5-羟色胺重摄取的抑制有关。在临床剂量下,舍曲林阻断人血小板对5-羟色胺的摄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种强效和选择性的神经元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仅有微弱影响。体外研究显示,舍曲林对肾上腺素能受体(α1,α2,β)、胆碱能受体、GABA受体、多巴胺能受体、组胺受体、5-羟色胺能受体(5HT1A,5HT1B,5HT2)或苯二氮卓受体没有明显的亲和力。对上述受体的拮抗作用被认为与其他精神疾病用药的镇静作用、抗胆碱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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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高剂量时可能引起失眠、焦虑或兴奋;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