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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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天麻 |
盐酸舍曲林,其化学名为:(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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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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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25 |
国药准字H2007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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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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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 |
口服 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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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出现严重反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内,不能服用本药;停用本品后也需14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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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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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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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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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眩晕、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