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症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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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奈哌齐。化学名称:(±)2,3-二氢-5,6-二甲氯基-2-{[(1-苯甲基)-4-哌啶基]甲基}-1H-茚-1-酮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4H29NO3.HCl分子量:415.96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那普仑,其化学名称:为(士)-顺式-2-(氨甲基)-N, N-二乙基-1-苯基环丙烷基甲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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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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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81 |
国药准字H201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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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症状的治疗。 |
适用于抑郁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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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年人/老年人:口服,可加水分散后口服,也可将分散片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初始治疗用量为一次5mg(1片)。每日一次,晚上睡前服药;一日5mg的剂量应至少维持一个月,以评价早期的临床反应,达到盐酸多奈哌齐稳态血药浓度。一日5mg治疗一个月,并做出临床评估后,可以将盐酸多奈哌齐的剂量增加到一日10mg(2片),一日一次。推荐最大剂量为10mg(2片)。大于每日10mg剂量未进行过临床研究。停止治疗后,盐酸多奈哌齐的疗效逐渐减退。终止治疗无反跳现象。2.肝/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盐酸多奈哌齐的消除不受此影响,故服用方法与正常人相似。对于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由于可能的影响(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根据个体耐受度适当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目前尚无资料。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50mg,逐渐增至每日100mg,一日2~3次,餐后口服。遵照医嘱,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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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肌肉痉挛、乏力、恶心、呕吐和失眠。按发生的器官、系统及发生的频率,不良反应情况如下: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主要出现在服用米那普仑的第一周内,可持续至第二周,随后将逐渐减弱,抑郁症状将改善。不良反应一般较温和,很少需要停止治疗。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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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以约80倍人用剂量在妊娠大鼠和50倍人用剂量在家兔中做的致畸实验结果未发现有致畸性。但以50倍人用剂量在妊娠大鼠所做的实验中,从孕17天至产后20天给药,死产轻微增多,并且产后4天仔鼠存活率轻度下降。但在约15倍人用剂量的下一个低剂量时,未发现异常作用。因此,孕妇禁用本品。 哺乳期妇女:尚无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研究资料,故服用本品妇女不能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第l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方给药。(大鼠口服给药试验,发现药物在胎仔中的浓度与母体血液中的浓度相同。动物围产期及哺乳期给药试验发现死产率增加。)2.一般对哺乳妇女不要给药, 不得已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大鼠口服给药试验,发现乳汁中的浓度是血浆中浓度的三倍。)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表明,血中浓度上升,药物消除有延迟的趋势,故应观察患者状态同时谨慎给药。有报道低血钠、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的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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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症状的治疗。 |
适用于抑郁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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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应当由一个在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诊断和治疗方面有经验的医师开始并监督盐酸多奈哌齐的治疗。通过公认的标准(如DSM IV,ICD10)来诊断,只有当患者有可靠的照料者并且能够经常监控病人服用药物时才能开始多奈哌齐的治疗。治疗可以一直持续,只要对病人治疗的益处一直存在。因此,多奈哌齐的临床疗效应当定期被重新评估。当治疗的益处不再存在时,应当考虑中止治疗。每个病人对于多奈哌齐的反应是不能被预估的。对于那些严重的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病人,其它类型的痴呆或其它类型的记忆损伤(例如:与年龄相关的认知功能减退)病人应用盐酸多奈哌齐的效果还未全面观察。 麻醉:盐酸多奈哌齐为胆碱酯酶抑制剂,麻醉时可能会增强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心血管系统:胆碱酯酶抑制剂因其药理作用可对心率产生迷走样作用(如心动过缓),患有“病窦综合征”或其它室上性心脏传导疾病病人需尤其注意。 曾有晕厥和癫痫发生的报道。需特别注意观察那些可能患有心脏传导阻滞或窦性停搏的病人。在昏厥或癫痫病人中,要考虑心脏传导阻滞或长期窦性间隙。 消化系统:对于患溃疡病危险性增大的病人,例如有溃疡病史或合用非甾体抗炎药物的(NSAI |
警告: 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一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的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起着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的作用。抗抑郁药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但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COCD) 或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4项短期临床试验,9种抗抑郁药物,包括 愈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障碍的成年患者中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