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发作。强迫症。精神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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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 (土) -N-甲基-3- (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分子式: C17H18F3NO·HCI分子量: 345.79 |
人参(去芦)、蕲蛇(黄酒浸制)、广藿香、檀香、母丁香、玄参、细辛、香附(醋制)、地龙、熟地黄、三七、乳香(醋制)、青皮、豆蔻、防风、何首乌(制)、川芎、片姜黄、黄芪、粉甘草、黄连、茯苓、赤芍、大黄、桑寄生、葛根、麻黄、骨碎补(炒)、全蝎、豹骨(制)僵蚕(炒)、制附子、琥珀、龟板(制)、萆薢、白术(麸炒)、沉香、天麻、肉桂、白芷、没药(醋制)、当归、草豆蔻、威灵仙、乌药、羌活、橘红、六神曲(麸炒)、朱砂(水飞)、血竭、人工麝香、冰片、人工牛黄、天竺黄、胆南星、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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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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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54 |
国药准字Z2202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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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发作。强迫症。精神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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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成人口服。抑郁发作-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20mg剂量。如果必要的话,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尽管较高的剂量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但在某些患者中,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到60mg的最大剂量(见【临床试验】)。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4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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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随着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不良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治疗的中断。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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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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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发作。强迫症。精神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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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悲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为止。 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预兆。然面,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 在某些惠者的治疗早明,抗抑郁药物可能起着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的作用。 抗抑郁药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 -24岁) 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 行为)的风险。但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OCD) 或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4项短期临床试验,9种抗抑郁药物,包括4400例患者)和在惠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障碍的成年忠者中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