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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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立哌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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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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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21 |
国药准字H1093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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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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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成人: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服用方法:保持手部干燥,迅速取出药片置于舌面,阿立哌唑口腔崩解片在数秒内即可崩解,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借吞咽动作入胃起效,患者不应试图将药片分开或咀嚼。 |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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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5592例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的躁狂和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患者参加的多剂量、上市前试验中,评估了阿立哌唑的安全性;其中暴露量约为3639病例年。总计1887例阿立哌唑治疗者至少治疗了180天,1251例阿立哌唑治疗者至少治疗了1年。详见说明书。 |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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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只有当潜在利益高于危险性,才可使用,无需剂量调整。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的足够临床经验。老年用药:在使用推荐剂量是老年人对阿立哌唑的耐受性良好,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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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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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癫痫机理可能与提高惊厥发作阈、限制病灶放电和扩散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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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避免与酒精同服;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