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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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首乌藤、郁金、丹参、香附(醋炙)、北合欢、百合、龙骨(煅)、牡蛎(煅)、五味子、人参、甘草(蜜炙)。辅料为:无 |
石膏、北寒水石、滑石、磁石、玄参、木香、沉香、升麻、甘草、丁香、芒硝(制)、硝石(精制)、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工麝香、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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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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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59 |
国药准字Z4502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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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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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3g,一日2次;周岁小儿一次0.3g,五岁以内小儿每增一岁递增0.3g,一日1次;五岁以上小儿酌情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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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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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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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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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2.运动员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