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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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知母,黄芩,金钱草。辅料为淀粉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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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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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7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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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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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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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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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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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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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