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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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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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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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013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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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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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成人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2.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静脉给药:成人1.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2.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儿童1.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2.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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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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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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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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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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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过敏反应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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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