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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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脂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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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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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013 |
国药准字Z1999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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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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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成人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2.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静脉给药:成人1.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2.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儿童1.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2.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口服,一次20ml(2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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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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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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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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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过敏反应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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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