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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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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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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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07 |
国药准字J201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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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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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4片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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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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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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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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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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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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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病因为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