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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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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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H.Lundbeck 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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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4 |
注册证号H2015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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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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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外用。2 使用本品前将患处用热水浸洗十分钟,拭干,然后将本膏盖面膜扯去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略觉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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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红肿、瘙痒或烧灼感。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脱皮或色素沉着。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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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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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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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及青少年慎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