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消肿,凉血止血,收敛。用于一、二期内痔,血栓性外痔,肛窦炎、直肠炎,对其它痔疮有缓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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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当归、枳壳(炒)、防风、阿胶、鞣质。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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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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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69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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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消肿,凉血止血,收敛。用于一、二期内痔,血栓性外痔,肛窦炎、直肠炎,对其它痔疮有缓解作用。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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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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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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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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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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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消肿,凉血止血,收敛。用于一、二期内痔,血栓性外痔,肛窦炎、直肠炎,对其它痔疮有缓解作用。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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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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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