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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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芒硝、玄参、桔梗、甘草、金银花、青黛、黄连、连翘、龙胆、牛蒡子(炒)、水牛角浓缩粉、赤芍。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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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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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63 |
国药准字Z610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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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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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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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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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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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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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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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