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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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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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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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79 |
国药准字Z2004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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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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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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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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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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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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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喉痒咳嗽,咽不红肿; 2.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3.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