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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齿清胃丸)

(唇齿清胃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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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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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齿清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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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唇齿清胃丸)
(唇齿清胃丸)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栀子、升麻、石膏、知母、冰片等味。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生产企业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363

国药准字H200599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孕妇忌服。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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