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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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
儿茶,马槟榔,薄荷叶,乌梅(肉),硼砂,诃子,山豆根,冰片,甘草。辅料为活性炭,虫白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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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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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27 |
国药准字Z5302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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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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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
吞服或含服,一次1袋(0.5克),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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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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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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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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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