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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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维生素A棕榈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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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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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21 |
国药准字H20073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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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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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成人根据个体病情调整剂量,通常每次1滴,每天3次或每小时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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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应在使用本品前至少5-10分钟使用另一种眼用制剂,本品应总是在最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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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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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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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由于存留时间长,本品适合于作为泪液的替代物应用于泪液分泌不足和“干眼症”的治疗,后者是由于了泪液质量低下造成的泪膜不稳定继而产生高分泌。较高的黏度通过物理润滑增强了凝胶体的保护作用。添加的维生素A消除角膜上皮脱水症状,增强治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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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