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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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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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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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72 |
国药准字H2019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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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型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a和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Totalcholesterol,TC)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densitylipoproteincholesterol,LDL-C)升高、载脂蛋白B(ApolipoproteinB,ApoB)升高和甘油三酯(Triglycerides,TG)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透析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冠心病: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风险、降低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卒中的风险、降低血管重建术的风险、降低因充血性心力衰竭而住院的风险、降低心绞痛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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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 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载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II-III)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1/4片)]可能已经足够了。 |
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的治疗:大多数患者服用阿托伐他汀钙10mg,每日一次,其血脂水平可得到控制。治疗2周内可见明显疗效,治疗4周内可见最大疗效。长期治疗可维持疗效。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患者初始剂量应为10mg/日。应遵循剂量的个体化原则以每4周为间隔逐步调整剂量至40mg/日。如果仍然未达到满意疗效,可选择将剂量调整至最大剂量80mg/日或以40mg每日一次本品配用胆酸螯合剂治疗。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治疗:在一项由64例患者参加的慈善性用药研究中,其中46例患者有确认的低密度脂蛋白(Lowdensitylipoprotein,LDL)受体信息。这46例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平均下降21%。本品的剂量可增至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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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贝那普利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它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阿托伐他汀钙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钙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阿托伐他汀钙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O.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aminotransferase,ALT)升高(0.4%)和其他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钙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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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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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4.哺乳期妇女:阿托伐他汀能否从人类乳汁中分泌尚未可知:但该类其它药物可少量分泌到乳汁中。因为他汀类药物可能对接受哺乳的新生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服用本品的女性禁止哺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1.骨骼肌:阿托伐他汀钙和其它他汀类药物偶有少数因横纹肌溶解引起肌红蛋白尿继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例报告。肾损害病史可能是出现横纹肌溶解的一个危险因素,这类患者需密切监测药物对骨骼肌的影响。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禁止孕妇或可能受孕的育龄女性服用阿托伐他汀钙。正常怀孕状态下体内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TG)水平升高,而胆固醇或胆固醇衍生物是胎儿发育的必需物质。动脉粥样硬化为慢性病变过程,因此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在怀孕期间停用降脂药物治疗对动脉粥样硬化疾病长期转归影响甚微。目前缺乏足够的阿托伐他汀钙在孕期应用的对照研究。罕见因宫内暴露于他汀类药物引起先天异常的报告。一项包含约100名暴露于其它他汀类药物的孕妇随访研究发现,先天性异常、自发性流产和胎儿死亡/死产的发生率未超过一般人群的预期值,但本研究仅能排除先天异常基础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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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型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a和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Totalcholesterol,TC)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densitylipoproteincholesterol,LDL-C)升高、载脂蛋白B(ApolipoproteinB,ApoB)升高和甘油三酯(Triglycerides,TG)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透析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冠心病: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风险、降低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卒中的风险、降低血管重建术的风险、降低因充血性心力衰竭而住院的风险、降低心绞痛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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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禁忌: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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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倍尼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倍尼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倍尼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倍尼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倍尼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倍尼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倍尼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倍尼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