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氨氯地平。 |
|
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72 |
国药准字H200300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1.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
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 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载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II-III)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1/4片)]可能已经足够了。 |
1.治疗高血压的常用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体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初始计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初始计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关测时,更快的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
副作用 |
对盐酸贝那普利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
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其余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未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由清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的趋势。有报道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逐渐增量为妥。 |
|
成分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1.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禁忌: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
注意事项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倍尼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倍尼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倍尼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倍尼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倍尼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倍尼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倍尼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倍尼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
1.警告: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罕有发生心绞痛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这些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本品引起的血管扩张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下罕见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充血性心衰患者的使用:总的来说,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应谨慎。但在与安慰剂对照的PRAISE研究中,同时接受地高辛,利尿剂和ACEI治疗的心功能不全病人(NYHAIII-IV),联合本品治疗,随访平均14个月,未观察到对患者的生存率或发病率(指致死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塞及由于心衰加重而住院的发生率)有负面的影响。在697名NYHAIII-IV级心功能不全患者,8--12W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通过测量运动耐量,左心射血分数和临床症状等指标显示本品不会使患者的心衰症状加重。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的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本品仅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