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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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盐酸萘甲唑林0.39克、甲基硫酸新斯的明0.65毫克、甘草酸二钾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3毫克、门冬氨酸钾130毫克、维生素B66.5毫克,辅料:泛醇、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吐温-80、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辅料为甘油、乙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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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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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54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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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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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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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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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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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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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眼用,切忌口服;2.闭角型青光眼慎用;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情况,应停药就医;5.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