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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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A棕榈酸酯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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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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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05 |
国药准字J201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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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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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根据个体病情调整剂量,通常每次1滴,每天3次或每小时1滴。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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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应在使用本品前至少5-10分钟使用另一种眼用制剂,本品应总是在最后使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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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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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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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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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由于存留时间长,本品适合于作为泪液的替代物应用于泪液分泌不足和“干眼症”的治疗,后者是由于了泪液质量低下造成的泪膜不稳定继而产生高分泌。较高的黏度通过物理润滑增强了凝胶体的保护作用。添加的维生素A消除角膜上皮脱水症状,增强治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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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