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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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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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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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39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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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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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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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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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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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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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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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