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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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A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结构式:分子式:C27H44O2分子量:4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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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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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82 |
国药准字H200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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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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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粒。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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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一日10万单位以上、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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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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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给小儿服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血清钙值,尿中钙/铬比值等,同时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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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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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具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不足时,则骨骼生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过度角化,皮肤粗糙、干燥,眼结膜表层角化、脱屑,引起干眼症及角膜软化。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 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b(TGF-b)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 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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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服用。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5.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