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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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四氢帕马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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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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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2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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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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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痛一次50~100毫克(1~2片),一日3~4次;用于助眠每次100~200毫克(2~4片),睡前服。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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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50毫克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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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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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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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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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眩晕﹑恶心﹑乏力。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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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