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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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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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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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62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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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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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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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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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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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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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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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