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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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川乌、三棱(制)、莪术(制)、青皮、香附(醋制)、当归、三七、续断、牡丹皮、蒲黄、防风、延胡索(醋制)、五灵脂(制)、红花、郁金、白芍(炒)、木香、乌药、柴胡、枳壳(炒)、大黄(制)、地黄。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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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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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30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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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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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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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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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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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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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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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不宜与含人参的药品同时服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口干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