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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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为:3-羟基-L-酪氨酸。其结构式为:C9H11NO41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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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好博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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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46 |
国药准字H4502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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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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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抑郁症:一日1次,5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开始一次250mg,一日2~4次,饭后服用。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125~750mg,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每日最大量6g,分4~6次服用。脑炎后及老年患者应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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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1.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3.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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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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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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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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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2.临床试验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3.代谢及营养:厌食神经系统:眩晕、嗜睡和震颤。精神:失眠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4.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
本品为拟多巴胺类抗帕金森病药,左旋多巴为体内合成多巴胺的前体物质,本身并无药理活性,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经多巴脱羧酶作用转化成多巴胺而发挥药理作用,改善帕金森病症状。由于本品可以增加脑内多巴胺及去甲肾上腺素等神经递质,还可以提高大脑对氨的耐受,而用于治疗肝昏迷,改善中枢功能,使病人清醒,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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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避免饮酒;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 2.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