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丙戊酸钠。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好博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46 |
国药准字H610210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
用法用量 |
治疗抑郁症:一日1次,5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
|
副作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导,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
药理作用 |
1.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2.临床试验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3.代谢及营养:厌食神经系统:眩晕、嗜睡和震颤。精神:失眠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4.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
本品为抗癫痫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实验见本品能增加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g-氨基丁酸(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而抑制发作。在电生理实验中见本品可产生与苯妥英相似的抑制Na+通道的作用。对肝脏有损害。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避免饮酒;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系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