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器官移植—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2.骨髓移植—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GVHD。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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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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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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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23 |
国药准字H20093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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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器官移植—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2.骨髓移植—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GVHD。详见说明书。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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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每日总用量应分两次服用(早上和晚上)。(详见说明书)。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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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环孢素的不良反应通常与剂量相关,降低剂量即可减轻。不良反应发生的范围通常在所有适应症的患者中相同,但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存在差异。由于器官移植受者的起始剂量较高,应用时间较长,故相比其它适应症患者,在他们中发生不良反应的机会较多且较严重。详见说明书。 |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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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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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器官移植—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2.骨髓移植—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GVHD。详见说明书。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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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定期监测血药浓度;2. 避免与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药物合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高血压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