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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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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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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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94 |
国药准字H2005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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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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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一次2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详见说明书。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两粒(500毫克),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八粒(2000毫克)。如果每日一次,每次八粒(2000毫克)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四粒(10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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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偶有粒细胞减少的报道。发生胃肠紊乱病人应减量或暂时停药。皮肤反应和发热,关节痛和血细胞计数改变的病人应停药,并作为一种过敏反应通知治疗医生。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导致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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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羟苯磺酸钙是否通过人胎盘屏障尚不明确,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羟苯磺酸钙在母乳中可微量存在(给药1500mg后母乳中含0.4ug/ml)。为慎重起见,应停止用药或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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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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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定期监测血糖和肾功能;2. 避免饮酒;3. 服用后可能出现胃肠道反应;4. 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