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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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溴吡斯的明。 |
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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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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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国药准字H2008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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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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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成人:每日服用一次,每次20mg。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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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所观察到本品的不良反应通常为轻度且持续短暂。在治疗的第1~2周出现最频繁,随后通常会逐渐缓解。不良反应术语选自ICH国际医学用语词典(MedDRA)的首选术语目录。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具有剂量相关性:多汗、口干、失眠、嗜睡、腹泻、恶心和乏力。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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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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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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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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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不宜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5. 停药时应逐渐减量;6.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