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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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丙烯,其中顺式异构体约占90%。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3-丙烯-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丙酸氟替卡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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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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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342 |
注册证号H2013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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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 |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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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一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一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岁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为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 |
本吸入气雾剂只能经口腔吸入。对吸气和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借助储雾罐。病人应注重本药吸入气雾剂用于预防性的治疗,即使无症状也应定期使用。用药后4-7天内显效。成人及16岁以上儿童每次100-1000g,每日2次。通常为每次2揿,每日2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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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不良事件根据不同的发生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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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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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人类妊娠期内用丙酸氟替卡松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在啮齿类动物试验中已发现皮质激素诱发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尽管如此,尚未发现此类化合物对孕期妇女的相同作用。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皮下注射100-150mg/kg/天及以上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致畸试验中,可见预期的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在大鼠的吸入致畸试验中,吸入68.7ug/kg/天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未见任何畸形发生,但以25.7ug/kg/天和更大剂量对母兽给药,出现胎兽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就该类药物的早期化合物而言,这些作用与人类治疗相关的可能性很小。尽管如此,与其它药物相同,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大鼠皮下注射放射性标记过的定量药物,1-8小时后,在血浆和乳汁中可监测到放射性活性(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中的3-7倍)。然而,鉴于丙酸氟替卡松在母亲体内的血药浓度很低,被新生儿摄取的丙酸氟替卡松的量估计是很少的。儿童用药:详见【适应症】、【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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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 |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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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骚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以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血小板减少症。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为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病发作,应停止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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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吸入过量;3. 哮喘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肾上腺功能;6. 避免与酮康唑等药物合用。 |